本招标项目垫江龙溪河高安、高峰段防洪救灾应急通道建设项目(野河口大桥)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25〕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高安镇、高峰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桥梁全长105m,全宽12.5m。本桥上部结构采用5×19.8m预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T梁,下部结构桥墩采用采用圆形柱式墩,桩基础;桥台采用桩基轻型台。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0347233.00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及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节点工期要求:2026年5 月底前完成桥梁下部结构的施工。
缺陷责任期要求: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