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章贡区主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招标公告
赣建区招字〔2025〕第38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市章贡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更新项目-章贡区主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招标人: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
3.招标代理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赣州市章贡区
5.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蓉江路站、龙南路站、官园里站、东门站、海会站、西津路中转站、滨江西中转站的设备采购以及配套设备基础(包括但不限于基础预埋件及管线预埋管、排污管及管线等的供货和安装、所需水电管线、桥架等)、埋件和机电安装工程、旧设备拆除等,本项目投资额约976万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6. 供货期要求:本项目总供货期为270日历天(包含货到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时间)。分批次供货、安装调试,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须将该批次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该批次货物到场初验合格后60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货物的安装调试。如有变化,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7.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更新改造赣州市转运站整体式移动箱21套、箱体导向轨21套、视频监控系统7套、空间植物液喷淋除臭系统7套、自动快速卷帘门14套、冲洗设备7套、转运车10辆、辅助设备1套,具体详见本项目设备控制价汇总表及采购货物的技术参数要求所对应的相关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
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8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者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截止日往前逆推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7.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指核心设备转运车、整体式移动箱),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唯一授权书。若出现其他投标人与本项目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与投标的,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投标人的投标同时视为无效投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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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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