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涧县公安局下二十里铺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榆政发改审发〔2024〕32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涧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清涧县下二十里铺镇善佛村西侧 ;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05.55㎡,总建筑面积约1905.51㎡,其中:主楼(5层)建筑面积约1867.11㎡,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约38.40㎡;设置车位10个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2.3 项目投资总额:11180636.7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1180636.7元);
2.4 计划工期:24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清涧县公安局下二十里铺派出所建设项目;标段编号: E6108003536ia43c14qn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1: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05.55㎡,总建筑面积约1905.51㎡,其中:主楼(5层)建筑面积约1867.11㎡,设备用房建筑面积约38.40㎡;设置车位10个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2.7 其他: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郝工 13892074483;招标代理机构:李丽 15353482628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清涧县公安局下二十里铺派出所建设项目: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开标前一年内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未被限制投标资格的人员 。
3.2 标段名称:清涧县公安局下二十里铺派出所建设项目: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运行稳定、资产状况良好,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开标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注:需提供带二维码可查验财务审核报告并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附网页截图)。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提供承诺,4-5项提供网页截图)。(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5)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目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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