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第二跑道项目空管工程设计招标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和自筹,出资比例为民航发展基金80%,自筹20%,招标人为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阳桃仙国际机场第二跑道项目空管工程设计招标项目
2.2招标编号:LNTH2025262A
2.3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4招标范围:新建1座99米塔台,新建各类业务用房25350平方米;配套建设航管、监视、导航、通信、气象等空管设备设施。上述内容的工程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2.5设计周期要求:180日历天,中标人应在签订设计合同9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9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依据施工进度,对应施工全过程完成设计服务。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要求的关于此次招标项目的工程建设服务,服务期至工程整体行业验收合格之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民航行业设 计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民航行业设计甲级资质,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应当按照上述第3.2项和3.3项提供证明资料,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项、第3.4项、第3.5项的要求并提供证明资料。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5-11-21 16:00:00至2025-11-28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提交登记资料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
4.2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 件)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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