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东城街道、南城街道、水江镇、山王坪镇、峰岩乡、乐村林场、林木良种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100公里,林区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边坡防护工程、涵洞工程、护栏以及标识标牌等附属工程。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625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38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部分: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
(2)工程部分: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
(3)总承包管理: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2.1 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 4.1 款设计、施工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