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HTMY-G2025-0013 项目名称:南京工业大学 化学合成质谱仪采购 预算金额:14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8万元 采购需求: (1)标的清单
(2)简要技术需求:上述清单中标的技术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3)本文件所称进口货物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前六个月内),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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