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82]DWFJ[TP]2025001
项目名称:福鼎市桐山溪两岸夜景灯光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94,773.00元
采购包1(福鼎市桐山溪两岸夜景灯光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794,773.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94,773.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13990000-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福鼎市桐山溪两岸夜景灯光提升改造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采购文件 | 1,794,773.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施工完毕交付采购人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不低于[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2、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属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1-21 至 2025-11-2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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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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