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2026年度炼油一部低温工艺防腐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2026年度炼油一部低温工艺防腐外包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综合计划,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2026年度炼油一部低温工艺防腐外包项目范围,具体包括:一套常减压、二套常减压、三套常减压、焦化预处理四套装置塔顶低温防腐助剂以及日常跟踪、分析、现场技术指导等技术服务,预估2026年原油加工量500万吨,技术要求和指标要求详见附件1《辽河石化公司炼油一部低温防腐蚀外包项目技术要求》和附件2《炼油一部低温防腐蚀注剂指标要求》。
2.2服务要求: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提交2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服务期内如出现连续20日质量不达标、且经过沟通调整仍无法解决的情况,合同解除,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3服务期限:服务期12个月,预计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标段(标包)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5本项目估算金额:年度采购限额297万元(含税)。
2.6最高投标限价:原油处理单价:0.58元/吨原油(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药剂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
3.2业绩要求:近五年(指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类似项目1项防腐总包技术服务业绩或2项低温防腐助剂业绩,提供合同和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代理商业绩应提供与本次投标代理药剂品牌一致的业绩。
3.3投标人须完全提供满足现场使用的防腐相关注剂并确保药剂满足现场连续使用要求,须提供满足现场分析化验工作的配套仪器及试剂,须配置驻厂技术人员并能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和指导(提供药剂、分析仪器及相应试剂清单和照片、人员列表)。
其中人员要求:投标人需承诺现场常驻运行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分析化验人员不少于1人,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现场技术服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现场技术服务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分析化验人员应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人员名单、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劳动合同主要页等扫描件)。
3.4财务要求: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需提供上述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
3.5.4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
3.5.5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公司级或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6关联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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