尧都区解放东路老旧街区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LFYD14100220251119SZ-013-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汾市尧都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尧都区解放东路老旧街区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编号:SXLFYD14100220251119SZ-013-01)已由临汾市尧都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尧行审发[2025]348号文件和尧行审发[2025]4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尧都区财政资金筹措解决。招标人为临汾市尧都区工程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24802.36㎡,建设内容主要为对解放东路老旧街区的八一巷道路、地下管网、绿化、供电、照明、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八一巷道路更新改造工程包含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照明、绿化、交通标志与标线工程等附属工程,道路全长607.458m,规划道路红线宽18m,占地面积10513㎡,其中机非混合动车道面积6868㎡、人行道面积3645㎡,行道树202株,布置路灯45套,中杆灯4套;八一巷绿化提升工程包含绿化改造提升及园路建设、配套建设公共卫生间、垃圾转运站、公园健身活动场地、配套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绿化浇灌、景观照明亮化等公用设施,总占地面积14289.36㎡,其中绿化7118.4㎡、园路建设2856㎡、公共卫生间48.4㎡、垃圾转运站69.54㎡、公园健身活动场地3876㎡、其他321.02㎡(包括围墙、散水及路缘石)。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尧都区解放东路老旧街区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总占地面积24802.36㎡,建设内容主要为对解放东路老旧街区的八一巷道路、地下管网、绿化、供电、照明、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八一巷道路更新改造工程包含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照明、绿化、交通标志与标线工程等附属工程,道路全长607.458m,规划道路红线宽18m,占地面积10513㎡,其中机非混合动车道面积6868㎡、人行道面积3645㎡,行道树202株,布置路灯45套,中杆灯4套;八一巷绿化提升工程包含绿化改造提升及园路建设、配套建设公共卫生间、垃圾转运站、公园健身活动场地、配套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绿化浇灌、景观照明亮化等公用设施,总占地面积14289.36㎡,其中绿化7118.4㎡、园路建设2856㎡、公共卫生间48.4㎡、垃圾转运站69.54㎡、公园健身活动场地3876㎡、其他321.02㎡(包括围墙、散水及路缘石)。
招标范围:从工程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相关采购、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
2.3项目总投资:3424.56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2534.96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2515.96万元,设计费19万元)。
2.4建设地址:临汾市尧都区东城区;
2.5计划工期:12个月(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设计满足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尧都区解放东路老旧街区更新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同类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市政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书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中没有严重失信信息(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内的信用报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中无行贿犯罪记录(联合体各单位、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4.1 本次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4.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义务;
3.4.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4.4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2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7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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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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