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阳至康县(陕甘界)高速公路项目陕西境内省界段涉河桥梁洪水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招标人为汉中市交通运输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略阳至康县(陕甘界)高速公路项目陕西境内省界段涉河桥梁洪水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境内 ;
2.2 工程规模:略阳至康县(陕甘界)高速公路项目为《陕西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的省级高速公路,全长约41公里。 ;
2.3 项目投资总额:3000000元;
2.4 标段划分:
| 工程类别 | 标段名称 | 起讫桩号 | 工程规模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工期(天) |
| 其他 | 略阳至康县(陕甘界)高速公路项目陕西境内省界段涉河桥梁洪水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 / | 略阳至康县(陕甘界)高速公路项目陕西境内省界段涉河桥梁洪水影响评价、涉河建设方案报告编制并取得长江水利委员会水行政许可批复。 | 750 |
2.5 其他: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略阳至康县(陕甘界)高速公路项目陕西境内省界段涉河桥梁洪水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核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 资 质、 近5年来(2020年1月至今,以项目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应具备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补充说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