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
宜宾城市体育文化综合体项目(二批次)项目
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城市体育文化综合体项目(二批次)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基础设施养护集团(宜宾)有限公司宜宾城市体育文化综合体项目(二批次)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混凝土(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
2.2 项目规模:宜宾城市体育文化综合体项目位于外江路、南二十二路、金沙江大道与南二十六路围合的宜宾高铁南片区中央核心区,用地面积491亩,主要包含7.75万平方米15000座综合体育馆,5.59万平方米3000座游泳馆,3.81万平方米室内全民健身中心,291.2亩生态公园(含水域)、内部道路及配套用房等。
2.3 计划工期:于2025年3月开工建设,2026年4月4日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2.4 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属于二批次,按土地性质分为三个区域,包括体育设施用地、公园用地、酒店用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湖区水系建设及水生态工程、配套建筑全专业工程、环境氛围照明工程、景观桥工程、小市政工程、户外家具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屋顶花园工程、沿湖绿道工程、弹性市政道路工程等。
2.5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满足生产资质条件的生产商出具针对投标的授权函、生产设备清单及照片、近两年业绩(至少2份与本次投标清单相关物资的生产商供应合同业绩)及投标物资清单中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至少2种规格),且生产商不可以与其所授权的贸易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小规模及以上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附近两年内任意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或2024年),财务会计报告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及其附注。
(4)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2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2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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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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