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期工程200MW建设项目前期补充专题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3-38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吐鲁番公司托克逊白杨河风电场一、二期工程200MW建设项目前期补充专题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吐鲁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疆公司吐鲁番公司托克逊白杨河风电场一、二期工程200MW建设项目前期补充专题服务招标
2.4 服务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华能新疆公司吐鲁番公司托克逊白杨河风电场一、二期工程200MW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内前期专题报告编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报审并取得批复文件(如需)。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含风力发电)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含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②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2项200MW及以上新能源项目可研报告编制业绩或设计或勘察业绩。(投标人须提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封面、能反映合同范围的文本、合同签署页等扫描件),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2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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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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