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教育体育局2025-2026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LBCG2025101
项目名称:灵璧县教育体育局2025-2026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万元,其中1包500万元,2包500万元,3包50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费率限价为100%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灵璧县教育体育局2025-2026学年度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食材采购种类为蔬菜(包括但不限于青菜、花菜、菠菜、苞菜、白菜、芹菜、蒜黄、蒜薹、豆角、莴苣、茄子、冬瓜、笋瓜、黄瓜、青南瓜、西红柿、萝卜、土豆、胡萝卜、青豆米、洋葱、青椒、平菇、香菇、杏鲍菇、豆腐、豆芽、豆干、千张、粉丝、鲜葱、生姜、甜玉米粒等)的产品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项目覆盖灵璧县农村19个乡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至2026年7月上旬,具体截止日期以业主发出通知为准(投标函中供货期限按照220日历天填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不低于40%。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若为大型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比例达到40%(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投标供应商资格: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 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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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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