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5年长安区教育局九所学校取暖工程改造项目已由西安市长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25〕113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后勤管理中心,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后勤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诚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2025年长安区教育局九所学校取暖工程改造项目,项目共涉九所学校取暖工程改造;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南路与韦曲南街十字西北角;
2.3 项目投资总额:114881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2025年长安区教育局九所学校取暖工程改造项目;标段编号:E6101163506sUY4p1RS9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2025年长安区教育局九所学校取暖工程改造项目,2025年长安区教育局九所学校取暖工程改造项目,项目共涉九所学校取暖工程改造;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2025年长安区教育局九所学校取暖工程改造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标段名称:2025年长安区教育局九所学校取暖工程改造项目,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房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4)信誉要求: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new.xacin.com.cn:8887/)中登记信息,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资格预审合格后投标阶段缴纳),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电子保函等)。鼓励使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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