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辽河石化公司租用柴油储罐项目
招标编号:LHSHZB-25-01-FW0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6年辽河石化公司租用柴油储罐项目,项目估算金额200万元(含税),计划和资金均已落实。
2.2招标范围:
1)辽河石化公司生产柴油的装置分别为:6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 12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及40万吨/年环烷基润滑油高压加氢三套装置, 产出量约为3000-3500吨/天,现有罐存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根据生产实际需求需租用月30000立方米储罐容量,相关要求如下:
要求所租用罐及安全附件必须在检定周期内,罐体及附件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温度、液位仪表具备远传功能,配套设施齐全,具有保温伴热功能等,流程改造后可以满足辽河石化公司产品管输进罐要求,罐总容积量≥30000立方米,单个储罐不低于5000立方米。
最高限价:5.5元/立、月(含税)。
标段(标包)划分: 无 。
4)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含税)计价方式。
2.3服务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内采购限额200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依法取得的储罐所有权证明。
3.2财务状况要求: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需提供上述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以上提供查询截图)。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
3.4关联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项相应储罐租赁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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