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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开发区供排水提质增效一体化工程(排水达标区建设项目)—材料检测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81-SCJS-G2025-0028

项目名称:临港开发区供排水提质增效一体化工程(排水达标区建设项目)—材料检测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84.15万元

采购需求:

临港开发区供排水提质增效一体化工程(排水达标区建设项目)—材料检测共涉及夏港街道、申港街道、利港街道区域,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检测(含钢筋、水泥、碎石、黄砂、砼试块、管道等)、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含界限含水率、标准曲线、击实试验、压实度等)和排水管道CCTV检测等一切需甲方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项目(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并出具书面报告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覆盖项目全周期且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格式条款《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且亲自参与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声明》)【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扫描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需具备见证取样检测);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需具备备案类市政工程检测);③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认证合格证书。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中级及以上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供应商,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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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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