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GCYT-G2025-0011 项目名称:旺庄街道居民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托底收运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 预算金额:753.1786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53.1786万元 采购需求: 为深化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与安全性,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由街道托底承担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的清运工作,共涉及辖区内28个商品房小区、11个安置房小区和6个老村,总计40131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市、区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确保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严格落实一日两清运、应收尽收、日产日清。 安全要求:投标供应商确保杜绝安全事故及环保事故的发生,因投标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环保事故一律自行承担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有权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采购文件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7.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采购文件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8.投标人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获取采购文件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9.提供被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戒毒企业的证明文件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2.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内容) 13.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或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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