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局集团衡阳车务段2026年超偏载检测装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YCWD-HYK-2026003
一、招商人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衡阳车务段
- 项目名称
广州局集团衡阳车务段2026年超偏载检测装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情况
⑴严格落实国铁集团相关文件要求,按照“超偏载检测装置检修技术标准”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巡检、定检,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巡检及配合国家轨道衡总站进行周期检定,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⑵根据国家轨道衡计量站要求,每年确保超偏载检测装置周期检定合格,机械电器设备符合产品标准、状态良好。
⑶每月对超偏载检测装置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重复性检测合格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超偏载检测装置发生故障时,于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予以解决并书面说明故障原因及防范措施。
⑷维护设备时应填写技术服务单一式两份,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和处理过程。
⑸将每年的维修记录汇总装订,并与当年的维修规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衡阳车务段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⑹设备安装地点:衡阳北站北线A、衡阳北站南线B、衡阳北站西线G、永州站湘桂线衡阳方向(K137+270)、永州站湘桂线滩头湾方向(K140+300),共五套。
⑺质量(服务)标准:执行《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运用管理规则》及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其他技术标准。
⑻本次维保服务是对超偏载检测装置及其配套的车号识别装置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设备检定、软件安装调试、传感器更换,月度巡检,工控机维修,数据采集仪的维修,称重平台检修,设备小修,远程通讯故障处理、光电缆维护维修等。
⑼本次采购执行采购总额控制,年度维保服务采购总额不得超过38.48万元(税率6%)。(因集团公司暂未下达2026年设备维保费用计划,所以上述金额为预估金额,如集团公司下达的费用预算少于合同金额,则以集团公司下达的计划金额为准,并根据实际工作量结算。如集团公司下达的费用预算多于合同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并根据实际工作量结算。)。
| 序号 |
车站 |
安装位置 |
费用限额 |
备注 |
| 1 |
衡阳北站 |
北线A |
10.99万 |
超偏载每台设备全年维保费14.1万元,其中检定费1.8万元,月检费2.4万元,维护费9.9万元。 A线和B线设备于2025年7月完成大修,质保期为一年,2026年1月至7月维护费要按比例扣除大修部分的维护费,8月至12月支付全月的维护费。 |
| 2 |
衡阳北站 |
南线B |
10.99万 |
|
| 3 |
衡阳北站 |
西线G |
14.1万 |
|
| 4 |
永州站 |
湘桂线衡阳方向(K137+270) |
1.2万 |
设备已停用,按照集团文件要求,只对线路上的设备进行检查,计划每两月一次,每次2000元。 |
| 5 |
永州站 |
湘桂线滩头湾方向(K140+300) |
1.2万 |
|
| 合计 |
38.48万 |
2.合同履约期限:超偏载检测装置维护服务采购项目服务时间为期1年,服务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若合同签订日期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则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为服务开始时间,服务开始时间之前对应的维护服务费按比例进行扣减。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 竞商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
2.竞商人具有超偏载检测装置的生产资质或者在2022年至2025年间至少有一年超偏载检测装置或类似业务的维护维修业绩。
3.竟商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水平,遵守招商人制定的招商规则。
4.竟商人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公司管内没有竟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规行为,竞商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情况。
5.竞商人在近3年的经营过程中无工商行政相关处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7.未在近3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故。
8.同等条件下集团公司非运输企业优先。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要求
质量标准:按照“(广铁货发〔2023〕46号)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广州局集团公司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运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标准执行。
技术要求:使设备正常使用,并符合TG/HY113-2016《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运用管理规则》(铁总运﹝2016﹞272号)附件3超偏载检测装置检修技术标准、《关于印发<铁路货运安全检测监控与管理系统总体技术规范>的通知》(铁运【2013】56号)附件12: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技术条件、JJG 129-2004 《铁道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铁路机车车辆自动识别设备技术条件》(GB/T 25340-2010)的要求。
服务要求:
1、故障发生后1小时内响应,室内设备故障、软件故障24小时内修复;室外设备或光电缆维修,在车站给出的施工维修点内完成修复。
2、设备检修按设备故障修、定期修相结合的方式。故障修以临时故障处理为主;定期修主要指月检、小修,月检每月一次,小修每年两次,以设备全面检测、状态保持、隐患排查为主。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对发现的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应马上告知招商人,且立即组织隐患整治;对发现存在消防隐患的问题,应立即停用该设备,马上告知招商人,制定整改方案,完成整改并确认问题解决后方可重新使用该设备。
3、根据国家轨道衡计量站要求,每年确保超偏载检测装置周期检定合格并拿到检定合格证,机械电器设备符合产品标准、状态良好。
4、涉及上道作业的,作业人员应遵守铁路营业线施工相关安全要求;作业严格按天窗点外、点内作业有关规定办理;严禁私自上道进行设备巡视检查、维修调试及故障处置等工作。
5、维修人员检修设备后应及时填写《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检修记录簿》相关检修记录单,检修单应详细记录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检修内容等。
6、维保服务期内维修所需的设备、部件和材料由竞商人提供,所提供的设备、部件、材料在参数、功能、性能上不得低于被替换下来的设备、部件、材料所具备的参数、功能、性能;核心设备的维修部件应采用原厂部件;用于替换的设备须为原厂产品或在参数、性能指标上超出原厂产品的其它品牌设备。
7、维保服务期内被替换下来的部件或设备属于招商方财产,中标方应及时将其交付招商方。
8、维保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或国铁集团、招商方上级单位出台新规定时,中标方须无条件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定执行。
9、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装、研发、维护等工作,中标方应按国家、招商方网络安全相关要求执行;中标方违反相关要求造成的网络安全事故,由中标方承担相应责任。
10、中标方不得擅自屏蔽、过滤、修改检测数据,不得影响正常检测工作,对引起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甚至导致事故的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六、竞商报名及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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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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