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公司安康车辆段2025年设备专项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JYYWX2025112907047r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局集团公司安安康车辆段2025年设备专项修招标人为西安局集团公司安康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链式抛丸机设备专项修、污水处理设备专项修、旋修区碎屑线设备专项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西安局集团公司安康车辆段2025年设备专项修采购明细表
| 包件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最高限价 |
到货时间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投标保证金(元) |
| 包件1 |
安康车辆段链式抛丸机设备专项修 |
QAT485 |
台 |
1 |
安康车辆段 |
55000元 |
具体供货计划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进度要求通知中标单位 |
安康车辆段段内 |
详见招标文件 |
0 |
| 包件2 |
安康车辆段污水处理设备专项修 |
台 |
1 |
安康车辆段 |
177000元 |
|||||
| 包件3 |
安康车辆段旋修区碎屑线设备专项修 |
GWTXPXJ-550 |
台 |
1 |
安康车辆段 |
56000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以来链式抛丸除锈机新造或大修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不是原设备制造厂家的,投标人应合法取得原设备制造厂家的授权书以及整修所需的原设备制造图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包件2: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以来投标产品新造或大修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颁发的正式销售安装授权证书(原件),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件3: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以来碎屑线新造或大修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合同原件或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不是原设备制造厂家的,投标人应合法取得原设备制造厂家的授权书以及整修所需的原设备制造图纸。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