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6年班车租赁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章丘发电有限 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 . 1 招 标 采 购 项 目 地 址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章 丘 区 龙 山 街 道 1 3 9 0 0 号 。
2 . 2 项 目 规 模 :华 电 章 丘 发 电 有 限 公 司 班 车 租 赁 服 务 ,
2 . 3 招 标 采 购 项 目 工 期 :2 0 2 4 年 1 2 月 2 4 日 - 2 0 2 6 年 1 2 月 2 3 日 ,自 合 同 签 订 之 日 起 两 年 。
2 . 4 招 标 范 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6年班车租赁服务项目(CHDTDZ013/17-QT-07601):承包方为发包方提供一辆2019年后生产的45座以 上一级大巴车(南线)和一辆2019年后生产的35座以上一级大巴车(北线),接送公司职工从济南市区到公司上下班。并配备优秀驾驶员 两名。燃油费、保险费、车辆维保费、交通费、驾驶人员工资保险等费用承包方自理。服务期限两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6年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 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
9.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3项一级及以上客车年度租赁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 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
金额(如业绩有合同金额要求才需要此项、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拟提供服务于本项目两辆车辆须为2019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自有产权一级营运客车(提供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证明);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 1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时 间 : 2024-11-13 16:00到2024-11-2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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