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ZCGK2025-024
项目名称:第五师医院采购医共体运营管理系统
预算金额(元):2800000
最高限价(元):2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第五师医院采购医共体运营管理系统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医共体一体化运营管理系统,含软硬件以及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质保期三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医共体财务核算、预算、成本、合同、报销、固定资产等模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服务质保期为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中小企业优惠、JY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应的人员、技术、资金、服务相关方面能力;(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天眼查”或“企查查”平台核查企业股权结构,参加投标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不得有关联。
4.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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