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防雷检测服务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防雷检测服务询比采购二、标段(包)编号:20251103030108129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二)项目概况: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光伏电站位于宁夏中卫市海原县三河镇苋麻村境内。海原振原电站装机规模30MW。现采购防雷检测技术服务。七、服务内容:海原县振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防雷检测服务询比采购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1.供应商需完成30MW光伏区支架、箱逆变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接地网系统防雷检测并出具报告。2.供应商使用的检测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数据应真实有效。3.供应商从事防雷检测工作的人员应具备防雷检测能力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宁夏中卫市十、服务地点要求:合同签订后,需在5日内完成防雷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资质要求:须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4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至少须具有2项防雷检测相关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信誉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相关查询结果,证明其无重大违法失信等相关记录。(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相关内容) 5.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1日 到 2025年11月13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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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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