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CS20251021FJSZ04002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学生公寓、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等四栋校舍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4] 2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工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学生公寓、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等四栋校舍建设项目-多功能综合楼和东区9号学生公寓监理招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多功能综合楼和东区9号学生公寓楼共2栋。9号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7999.47 平方米,地上六层一层主要设置连廊(门厅、宿舍管理室)、学生寝室、集中洗漱区等,二层至六层主要设置学生寝室、集中洗漱间、管理用房等。多功能综合楼建筑面积14936.88平方米,地上五层。一层主要设置门厅、学生服务大厅、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学生服务用房、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教研室等,二层主要设置阶梯教室、学术研讨室、教研室、社团活动室、多功能教室等,三层主要设置智慧教室、研究室、教研室等,四层和五层主要设置研究室、教研室等。
2.3建设地点:长春市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长春工业大学北湖校区校园内,中科大街以西、地理路以南、北远达大街以东、大学城路以北。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质量保修期阶段、审计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保修结束为止;
2.6监理服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最高投标限价:54.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综合甲级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拟派出的其他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吉建规〔2025〕3号文件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监理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5年10月31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行为;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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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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