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生产用车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5-FW-01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生产用车项目,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为向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运输服务质量,引进竞争机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生产用车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
通过招标确定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生产用车服务商和价格,提供生产用车服务,涵盖吉林石化各厂垃圾清运、调度指挥、巡检、分析取样等生产用车服务。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满足符合生产服务的车辆、操作人员及其他配套用具等。
2.3服务标准:生产用车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中油公司相关要求。
2.4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5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
估算金额:564.24万元
| 序号 |
车型 |
最高限价(元) |
单位 |
税率% |
| 1 |
面包、轿货、双排(白班) |
7500 |
月 |
9 |
| 2 |
轿货(24小时) |
20642 |
月 |
9 |
| 3 |
面包、双排、轿货(白班+夜班) |
15000 |
月 |
9 |
| 4 |
面包、双排、轿货零星用车 |
250 |
台班 |
9 |
| 5 |
自卸车5T |
512 |
台班 |
9 |
| 6 |
自卸车10T |
819 |
台班 |
9 |
| 7 |
自卸车15T |
968 |
台班 |
9 |
| 8 |
叉车3T |
482 |
台班 |
6 |
| 9 |
叉车5T |
504 |
台班 |
6 |
| 10 |
铲车30 |
772 |
台班 |
6 |
注:上表金额含税;车型、金额为预估,实际业务存在比招标预计业务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2.6报价方式:投标人按限价下浮百分比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报价表格式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限价下浮%) |
|
中标单价=最高单价限价×(1-限价下浮比例),价格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取整到“元”。
授标原则:本项目需运力保障车辆为42台,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运力保障车辆满足本项目42台需求,则所有运输任务由第一中标人承担;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运力保障车辆不足42台,则剩余车辆数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担,承担比例为各自车辆数占所需总车辆数的比例;以此类推。中标候选人不同意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由其它投标人顺位补充。如所有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运力保障车辆加起来不足42台,本项目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报价相同的,以提供的配置车辆多的优先;车辆数量相同的,以符合要求的业绩多的优先。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道路货物运输和装卸搬运。
3.1.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3.1.3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运输类、装卸搬运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5年后任意月份开具的运输税率为9%、装卸搬运税率为6%增值税专用发票各一张。
3.2车辆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本项目的自有车辆不低于20台,车型至少满足限价表内三个车型。应提供车辆明细表,上道行驶的车辆提供有效期内的驶证、保险单(包含强险,商业险其中三者险不低于100万元)扫描件,厂内行驶车辆提供购车发票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度(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内开具的加盖税务局印章无欠税记录证明。
3.4 业绩要求:
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承担生产用车服务(涉及车型包含上述车辆要求中所列三种及以上)100万元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合同期内此合同对应结算发票(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的扫描件。
3.5其他要求
3.5.1承诺在接到服务任务后,按招标方确定的合理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车辆服务,并有专职人员负责现场操作服务相关事宜。
3.5.2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接到招标人需求3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作业现场。
3.5.3承诺为此招标项目配备的车辆为自有车辆,提供配置车辆明细表及相应的行车证扫描件,招标人根据车辆明细表备案;投标人应承诺实际投用车辆为本项目投标资料中所提供车辆,私自调换并使用非备案车辆或用其他单位挂靠车辆参与中标业务的,视同放弃中标标段业务,招标人有权终止业务。
3.5.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石化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要求。需安装实时定位监控系统,支持轨迹回放,并向我方开放监控权限。
3.5.5本项目需要缴纳服务保证金10万元,保证金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后才能签订运输合同,合同到期后退回。
3.5.6中标人需承诺:同意招标人企业业务结算要求,即:每月运输任务完成,双方确认业务量无异议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根据资金计划情况支付该笔运费。
3.6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4)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7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要求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对任一资格条件的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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