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揭阳生产用车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H-2025-FW-01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揭阳生产用车项目,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为向客户提供稳定优质的运输服务质量,引进竞争机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揭阳生产用车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
通过招标确定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生产用车(揭阳)服务商和价格,提供调度指挥、巡检、等生产用车服务。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满足符合生产服务的车辆、操作人员及其他配套用具等。
2.3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中油公司相关要求。
2.4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5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
估算金额:178.9916万元
| 序号 |
车辆类型 |
预计车辆数量 |
估量(月/临时台班数/公里) |
价格单位 |
最高限价(元含税) |
预估金额 (元含税) |
备注 |
| 1 |
轿货车 |
5 |
12月/台 |
元/月 |
15622 |
1789916 |
白班8小时运行 |
| 2 |
轿货车 |
1 |
12月/台 |
元/月 |
31244 |
24小时运行 |
|
| 3 |
面包车 |
1 |
12月/台 |
元/月 |
20400 |
倒运 |
|
| 4 |
轿货车 |
零星用车 |
132台班 |
元/台班 |
589 |
临时加班 |
|
| 5 |
面包车 |
零星用车 |
134台班 |
元/台班 |
680 |
临时加班 |
|
| 6 |
面包车、轿货车 |
零星用车 |
8000公里 |
元/公里 |
8 |
临时、长途 |
注:上表中金额含税(增值税税率9%);估量为预估数值,实际与招标预计量存在不一致或者为零的可能,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6报价方式:投标人按限价下浮百分比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报价表格式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报价(限价下浮%) |
|
中标单价=最高单价限价×(1-限价下浮比例),价格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取整到“元”。
授标原则:按照经评审的投标价下浮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第1名的为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报价相同的,以提供的配置车辆多的优先;车辆数量相同的,以符合要求的业绩多的优先。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3.1.3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运输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2025年后任意月份开具的运输税率为9%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
3.2车辆要求
3.2.1车辆在广东省揭阳市运行,需符合当地交管部门、运管部门要求。
3.2.2投标人需提供满足本项目自有轿货车辆不低于6台,面包车不低于1台(9座),应提供配置车辆明细表及有效期内相应的行驶证扫描件(带车辆照片页,不带无效)、保险单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强制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至少100万元)。要求车辆为2022年1月1日以后,以行车证注册日期为准,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禁止使用改装车辆。
3.2.3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2名驾驶员(按倒班班制要求),驾驶员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员工(已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相应社保连续6个月以上),提供驾驶员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驾驶证等。
3.2.4投标人现场须提供专职安全员1名;(需通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并提供在职6个月以上社保)
3.2.5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所在地有办公场所,承诺24小时派员服务。
3.2.6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
(1)车辆外观整洁,蒙皮骨架无腐蚀,门窗、玻璃齐全完整,并要求安全设备齐全(应急锤、灭火器等)。
(2)车辆轮胎胎花不得小于1.6mm、无鼓包及硬伤。轮毂不得有裂痕。
(3)车载电器齐全好用,线路无老化裸露等情况。
(4)发动机不得有漏油现象。
(5)燃油管线不得有老化漏油现象。
(6)车辆空调、暖风齐全有效。
3.3 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度(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2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内开具的加盖税务局印章无欠税记录证明。
3.4 业绩要求:
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承担生产用车(包含车型:轿货车和面包车运输业务)100万元以上的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合同期内结算发票(累计金额达到100万元)的扫描件。
3.5其他要求
3.5.1中标人承诺在接到服务任务后,按招标方确定的合理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车辆服务,并有专职人员负责现场操作服务相关事宜。
3.5.2中标人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接到招标人需求1小时内到达招标人指定作业现场。
3.5.3中标人承诺为此招标项目配备的车辆为自有车辆,拥有车辆实时监控定位系统,并向甲方开放权限,提供配置车辆明细表及相应的行车证扫描件,招标人根据车辆明细表备案;投标人应承诺实际投用车辆为本项目投标资料中所提供车辆,私自调换并使用非备案车辆或用其他单位挂靠车辆参与中标业务的,视同放弃中标标段业务,招标人有权终止业务。
3.5.4中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石化公司安全管理要求。需安装实时定位监控系统,支持轨迹回放,并向我方开放监控权限。
3.5.5本项目需要缴纳服务保证金10万元,保证金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后才能签订运输合同,合同到期后退回。
3.5.6中标人需承诺:同意招标人企业业务结算要求,即:每月运输任务完成,双方确认业务量无异议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根据资金计划情况支付该笔运费。
3.6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4)投标人未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7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上述资格要求未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或对任一资格条件的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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