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玉门电站项目部升压器等材料询价采购公告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玉门电站项目因现场施工生产需要,现就需求的升压器等材料进行询价,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概况
甘肃玉门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甘肃省酒泉地区玉门市境内,为一等大(1)型工程,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及地面发电厂房等组成。地面厂房布置于主坝下游阴思道沟出口段左岸,安装4台300MW单级混流式蓄能机组,输水系统水平距离长度约3304m,水轮机额定水头425m,距高比7.8。本合同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输水系统工程、地面厂房系统工程、部分场内道路工程、生产及生活建筑物建筑与装修工程以及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程等。合同工期:2024年7月1日-2031年2月28日,工期2433 天(6年7个月)。
建设单位:甘肃酒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国网新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9%、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持股21%)。
设计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西北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注册时间2024年05月01日以前。
2.报价人营业范围包含本次询价材料,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报价人需有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物资质量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4.报价人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合作方警示名录》禁止合作名单。
5.本次招标物资的招标单价为固定单价
6.物资报价表要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不得打印签字。
结算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结算货款=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单价。
货款支付:以银行转账、铁建银信或其他票据进行结算,结算完成后甲方三个月内支付该批物资70%的货款,剩余30%货款在供货完毕且无其他质量缺陷六个月后无息支付,乙方同意甲方可视资金状况延长付款期限,并且甲方不承担延期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利息等费用。
四、报价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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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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