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高标准科创园建设项目(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7.0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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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溧阳高新区水生态品质提升与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EOD)项目已由溧阳市行政审批局以批文名为: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编号为:溧中行审备[2023]1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溧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标准科创园建设项目(提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溧阳市高新区 2.1.2建设规模:开展六条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龙湫湖公园开展环湖缓冲带建设、沿河排口综合整治,河湖水环境智慧化管理及生物多样性恢复系统、生态补水工程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开展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厂尾水湿地等区域水污染控制工程,建设高标准科创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及充电桩、商业文旅等内容。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173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9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高标准科创园建设项目(提升)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采购、施工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程保修以及配合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咨询服务、报批报建手续办理等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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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格) 3.3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 3.2.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2.3 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2.4 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②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在投标文件内;③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主办方对投标文件盖章;④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施工方,由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投标相关的事务;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 联合体投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4?类似工程业绩: 3.4.1?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应具备3.4.1.1或者同时具备3.4.1.2和3.4.1.3):? 3.4.1.1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1亿的已竣工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4.1.2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1亿的已竣工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部分)。 3.4.1.3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1亿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4万㎡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部分)。 3.4.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份合同工程造价≥1亿的已竣工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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