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2026-2027年度煤码头航标维护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3-099)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2026-2027年度煤码头航标维护管理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2026-2027年度煤码头航标维护管理项目。
2.2 项目单位: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
2.3 项目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华能东方电厂
2.4 招标范围: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2026-2027年度煤码头航标维护管理项目。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2.5 服务期限:2026年2月15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6 项目概述:本项目为华能东方电厂2026-2027年度煤码头航标维护管理项工作,主要负责东方电厂煤码头的13个灯浮标、3个灯桩及2个导标(前导和后导)的巡检、维护、保养和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业资格条件业绩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13日24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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