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供暖设备维修项目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36-CGN-251122903、SXZB-2510308511JNF3085/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供暖设备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236-CGN-251122903、SXZB-2510308511JNF3085/01),已由2025 年综合生产经营计划、华胜财务字(2025)13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华胜煤业公司拥有68台空气能设备及配套电控系统。目前该批设备运行多年,在上一供暖季已显现老化迹象,部分空气能故障频发,严重影响我矿职工的正常取暖。经初步检查部分零部件严重磨损,致使运行效率显著降低。控制系统老化,存在潜在故障风险,威胁设备稳定运行。管道及保温层老化,出现漏水、保温性能下降等问题,导致能源消耗增加。
2.2 采购范围:全矿68台空气能及其配套电控设备进行检测维修。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设备修理工作,修理工期自设备维修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至设备维修完成并验收合格为止。
2.4 服务地点: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1、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进行本项目所规定的服务内容;
2、维修质量必须达标,维修设备应恢复到行业的技术性能和运行要求,能够保证在维修质保周期内设备的完好,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6个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供暖设备或空气能设备维修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1-05 17:30至2025-11-1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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