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二道河水库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 |||
| 北京市房山区二道河水库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S110000A001042383008 ),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 关于北京市房山区二道河水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 京房山发改(审)〔2025〕67号 )),项目资金来源为 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 (出资比例: 100%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 北京市 , 招标人为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水务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和德汇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 招标。 | |||
| 招标类别: 施工 招标 | |||
| 投资额: 623139.67 万元 | |||
| 施工图设计批准机关: / |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名称: / | |||
| 施工图初步设计批准文编号: /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项目规模: 新建中型水库1座,总库容7632万立方米,新建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新建混凝土重力坝1座,坝轴线长580米,坝高100米;新建水库管理站 1 座及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 3334 平方米,其中管理站约2280 平方米。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
| S110000A001042383008001 北京市房山区二道河水库建设工程水库枢纽土建及安装工程 | |||
| 标段(包)内容: 本合同工程为水库枢纽土建及安装工程标段,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临时工程: 包括现场试验室、施工交通、施工供电、施工供水、施工供风、施工照明、施工通信、综合加工及机械修配厂、仓库、施工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等。承包人应承担上述辅助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以及完工后的拆除和清理等。 (2)施工导流工程: 1)导流一期明渠工程 ①土石方明挖及临时边坡支护; ②导流明渠混凝土浇筑、钢筋制安; ③土石方回填等。 2)上、下游围堰及导墙工程 ①截流、上游围堰填筑、基础及堰身防渗处理; ②下游围堰填筑、基础及堰身防渗处理; ③二期导墙工程; ④基坑初期排水、汛后基坑抽水、基坑经常性排水; ⑤一期上、下游围堰拆除等。 (3)水库枢纽土建工程: 1)坝肩及坝基土石方开挖、边坡支护和基础处理工程; 2)大坝混凝土浇筑、钢筋制安、止水埋设等土建工程; 3)灌浆洞开挖、支护、混凝土浇筑、回填灌浆、固结灌浆等土建工程; 4)消力池、海漫等消能工程; 5)上坝道路、巡检路等交通工程; 6)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工程; 7)水文监测工程; 8)库区及下游河道防护工程; 9)勘探洞坑处理工程; 10)永久建筑物工程安全监测仪器安装埋设及观测的部分土建施工及相关配合工程; 11)岸坡防护工程、泥石流治理工程。 (4)水力机械安装工程: 包括生态放水管及其阀门安装工程。 (5)灌浆工程: 1)灌浆洞开挖支护; 2)防渗帷幕灌浆; 3)坝基固结灌浆等工程。 (6)电气工程: 泄洪底孔进口事故检修闸门启闭设备、泄洪底孔出口工作闸门启闭设备、泄洪表孔工作闸门启闭设备、生态放水管线检修阀室、调流测流井设备、坝腔排水设备、生态放水管事故检修闸门及清污机启闭设备、管理房水源井泵、消防水泵的动力配电;启闭机房、消防泵房、交通廊道、灌浆廊道等建筑电气配电;坝顶照明、自动化设备、坝顶电梯、楼梯间配电及防雷接地等工程。 (7)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空气质量控制措施、声环境保护措施、固体废物处理措施、人群健康保护措施以及完工后场地清理等。 (8)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表土剥离、表土回覆、土地整治等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种植及撒播草籽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植物措施,临时排水、临时拦挡、临时苫盖、临时绿化等水土保持临时措施。 | |||
| 建设地点: 北京市 房山区 / | |||
| 合同估算价: 1767661440.2 元 | |||
| 计划工期: 1917 | |||
| 建筑面积: / | |||
| 建筑高度: / | |||
| 其它说明: /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S110000A001042383008001 北京市房山区二道河水库建设工程水库枢纽土建及安装工程 | |||
|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 施工 资质。 | |||
|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拟投入本合同的流动资金不少于 / ; | |||
|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 10 年( 201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须至少具有 一 项已完成 坝高80m及以上碾压混凝土坝 施工 业绩。 | |||
| (4)信誉要求: | |||
| ①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
|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
| ③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
| ④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内( 2022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发生重大 施工 质量问题; | |||
| ⑤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
| 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creditbj.jxj.beijing.gov.cn/credit-porta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
| 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 项目经理 无行贿犯罪行为; | |||
| ⑧ / | |||
|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一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本人电子注册证书调用有效期 2025 年 12 月 31 日,应在计划评标结束日期后,并具有 水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 |||
|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 |||
| (7)其他要求: | |||
|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 水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②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其中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 水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③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项目经理其他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 4.招标文件获取 |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05日08时00分至2025年11月10日17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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