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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档案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档案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档案馆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已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2506262202030310757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吉林市吉林江机主厂区内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新建建筑物1个:档案馆,地上3层,总建筑面积4220平方米(规划面积),占地面积约143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12月2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月14日

总工期:388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新建档案馆的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采暖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不含室外工程:现有建筑物的拆除、室外管线、室外铺装、室外绿化等)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5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1800万元。

2.6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项目经理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与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部分: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

施工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拟投入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符合业绩要求的均可),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其中经审计内容仅涉及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经审计是指(1)财务会计报表上有审计机构盖章,或(2)财务会计报表上无审计机构盖章,须补充审计报告正文(至少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审计机构单位章。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4年12月3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审计报告。

3.7信誉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上述情形。

3.8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以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方须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办理投标事宜等。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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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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