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采2025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吉市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已由 延吉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以 延市政数发【2025】11号文件《关于延吉市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招标人为 延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延吉市城市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
2.2建设内容: 本项目利用当地政数局提供的云存储及计算资源,基于整合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各行业基础设施数据,搭建一套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的软件系统。主要功能包括:整合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各行业基础设施、风险隐患处置、巡检养护等 。
2.3招标范围: 软件应用体系建设、数据支撑体系建设、基础环境建设、2年免费运维服务 。
2.4标段划分: 1个 。
2.5项目地点: 延吉市内 。
2.6合同履行期限: 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共212日历天 。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和合同的规定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设计和施工资质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资质要求如下: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并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及其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4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 《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 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3.8在近三年(2022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15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此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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