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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市赵光镇前进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1102G25102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安市赵光镇前进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发改字[2022]108号、北发改字[2025]3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河市北安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安市赵光镇前进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北安市赵光镇前进村
2.3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污水50m³;新建DN200 HDPE双壁波纹排水管3635.96m,DN300 HDPE 双壁波纹排水管3366.15m,DN100 UPVC 排水管1900.2m,DN300 PE100排水管267.54m,DN200 PE100 排水管100.73m,φ1000预制混凝土检查井321座,DN50UPVC 排水管 36m,DN100PE100排水管180m,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8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设备间17.73㎡。(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6月01日,共计183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6130193.3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市政基础设施小型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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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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