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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黑龙江省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以黑林草局函〔2025〕188号文件、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以黑林草局函〔2025〕86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中央投资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业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龙江森工重点国有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施业区
2.3工程性质:新建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瞭望塔2座、塔房两座,新建塔路(3米宽)2.296公里、改造防火大队营房1255.90平方米、改造物资储备库529.60平方米,改造车库250.17平方米,改造训练场地12505平方米,拆除废弃建筑440平方米。(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招标控制价:7702989.59元
2.6计划工期:27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8月31日。(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5 年08月-2025年10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4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1 人,施工员 (建筑专业)1 人,质量员(建筑专业)1人,安全员 1人,标准员 *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 1人,劳务员* 1,资料员 *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投标人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管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3.7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8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起-2024年12月31日止)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3.9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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