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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 国家税务总局垫江县税务局桂阳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国家税务总局垫江县税务局桂阳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垫江县税务局桂阳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垫江发改委发[2023]742号文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家税务总局垫江县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垫江县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桂阳街道工农路292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承重、围护、建筑装饰装修、给水排水、通风、电气、建筑消防、建筑智能化系统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面积约6376.99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08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849.65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图纸、招标文件及补遗答疑(如有)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如施工图与清单不一致的,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40%以上。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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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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