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锦西石化公司2026-2030年循环水场水处理药剂采购及加药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锦西石化公司2026-2030年循环水场水处理药剂采购及加药服务项目进行社会公开招标。
2.1.1锦西石化公司现有循环水系统十一个,年平均循环水水量为3.1054万吨/时(冬季)、3.9154万吨/时(夏季),系统保有水量3.277万吨。一循环水场、九循环水场、烷基化水场、苯乙烯水场主要补充回用水和新水,六循环水场主要补充回用水和雨水,二循环水场、三千制氮水场、供风水场、厂西发电水场、热电一期水场、热电二期水场补充新水。
2.1.2投标人需提供水处理药剂、加剂和化验设备设施(若招标人现场加药、化验设备不能够满足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负责药剂投加、水场循环水系统进行水质的稳定运行处理、清洗预膜等相关服务。
2.1.3药剂包括循环水场水质处理所需药剂(硫酸除外),同时需提供各循环水场药剂清单,药剂清单中必须包含缓蚀阻垢类、氧化型杀菌类及非氧化型杀菌类(包括有剥离效果的以粘泥剥离剂命名的非氧化型杀菌类)、清洗类、预膜类、消泡类药剂。
2.1.4工艺物料泄漏应急情况下的技术支持和现场服务。
2.2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或合同签订日期(以时间晚者为准)至2030年12月31日,准确开始时间以各循环水场正式投加中标人水处理药剂的时间为准。
2.3质量标准:见《附件4.锦西石化循环水场水处理项目技术规格书》。
2.4计费依据:固定总价,包括水处理药剂费用(含13%增值税)、服务费(含6%增值税);投标人须按照《附件3.药剂报价表》提供分项报价。
2.5招标范围:2026-2030年招标项目循环水场水处理药剂采购及加药服务,投标人需提供水处理药剂、加剂和化验设备设施(若招标人现场加药、化验设备不能够满足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负责投加、水场循环水系统进行水质的稳定运行处理、清洗预膜等相关服务。
2.6 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分成两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同一个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是最多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先确定标段一中标人,后确定标段二中标人,在标段一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同时失去标段二中标资格。
标段一:一循环水场、九循环水场、苯乙烯循环水场、烷基化循环水场,四个循环水场提供招标范围内容中的药剂配送和加药服务。
标段二:二循环水场、六循环水场、供风循环水场、三千制氮循环水场、厂西发电循环水场、热电一期水场、热电二期水场,七个循环水场提供招标范围内容中的药剂配送和加药服务。
2.7 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0.007元/吨水(含税、含运费),标段二0.007元/吨水(含税、含运费)。
药剂和加药服务分开报价(含税、含运费),分别与物资采购部和生产运行部签订药剂采购合同和加药服务合同,以吨水处理成本评审。
2.8估算金额(含税):标段一估算金额700万,标段二估算金额650万,1350万元。
2.9交货地点:锦西石化各循环水场。
3.2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具有与本招标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须提供生产厂房证明材料及生产设备清单。(氧化型杀菌剂和预膜清洗所需的清洗类药剂可以外购)。投标人如为中石油云梦泽系统库内供应商,供应商状态须为“正常”(以评标当天查询为准)。
3.3投标产品,除有国家或行业标准外,必须全部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且合同期内要求连续认证,以保证认证有效期满足合同期要求。禁止使用有毒有害、污染环境的产品。
3.4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需提供至少3份石油化工装置循环水场规模在10000吨/小时及以上连续正常运行至少1年的药剂供货或加药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
- 提供完整的业绩合同和发票原件的扫描件;
- 提供业绩表,表中须包含用户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提供加盖使用单位签字或盖章的用户评价报告,用户评价报告中须包括:使用单位、装置规模、使用时间、性能能否满足要求、使用结论等。
注:如提供不真实的业绩则否决投标。
3.5 投标人须在合同期内提供现场服务,需有2名驻厂服务人员,其中含1名驻厂服务工程师(热电一期和热电二期在厂区外),需具备至少3年的水处理服务经验,年龄55岁及以下;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环境工程或化学、化工等相关专业(需提供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2名驻厂服务人员3年的水处理服务经验的承诺书)。
3.6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当日,投标人失信分未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开标当日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中。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出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使用方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未出现可能影响本次合同履行的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不良业绩记录;未被集团公司限制交易或因质量问题被集团公司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投标人承诺无条件积极配合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开展对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现场调研和核实工作,不积极配合导致无法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的视为该内容为无效内容。以上内容需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3.8财务要求:投标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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