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42号
2.项目名称:榆树市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项目
3.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42号-JNZB20250043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119万元
6.最高磋商限价:人民币119万元
7.采购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
9.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安装、人员组织、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维保能力;
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拆包;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0日16:30。
2.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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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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