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标段编号:E52270020250005FP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长顺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9-522729-04-05-848183)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贵州顺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长寨街道顺悦小区、西苑 。 | 
| 2.2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将49套存量商品住房改造为9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总建筑面积为6878.83m²,建设内容主要为房屋内部隔断装修改造工程。 | 
| 2.3 项目总投资:27764100元。 | 
| 2.4 合同估算价:4814900元。 | 
| 2.5 计划工期:365 天。 | 
| 2.6 招标范围:设计阶段:本项目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施工阶段: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投标有关的联络工作;(6)由牵头单位报名及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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