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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特殊录井低端业务服务

2026年特殊录井低端业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138-FW162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特殊录井低端业务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地质勘探开发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特殊录井低端业务服务。

2.2 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元素录井及自然伽马能谱录井(以下简称特殊录井)取样分析、现场初步解释及对应的录井设备操作与维护等服务项目的低端业务。

2.3招标范围:2026年特殊录井低端业务服务,预计工作量90口井,需求特殊录井低端业务服务小组15组。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服务标准:按Q/SY 01128录井资料采集处理解释规范、Q/SY 16854 页岩气井录井资料采集处理解释规范、Q/SY 1862元素录井技术规范、Q/SYCQZ 1072岩屑自然伽马能谱测量规程等行业、企业规范及钻井地质设计执行。

2.4 商务计价方式:678.375万元(不含增值税),含6%增值税为719.0775万元

2.4.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单价整体百分比下浮。单价不含增值税。

2.4.2.价格包含设备服务费、材料费、设备管理维护费、设备运输费、安全生产费(此费用在固定单价中占1.5%,且包含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安全生产施工保护费用主要包括用于安全防护实施、文明施工与作业现场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物资等方面的专项费用)、现场服务费、管理费、食宿费、交通费、差旅费、社会保险费、人员取证费等所有项目相关费用,不含6%增值税。

2.4.3.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结算时以招标人实际签认的工作量为准结算。

川渝地区特殊录井现场低端技术服务固定单价限价表

服务内容

元素及自然伽马特殊录井现场低端技术服务(元/个样品)

服务内容费用占比(%)

服务内容样品最高限价单价(元/个样品)

备注

川渝地区特殊录井现场低端技术服务

元素录井现场低端技术服务

47.50

65

30.88

单价不含增值税

自然伽马能谱录井现场低端技术服务

35

16.62

单价不含增值税

初步解释费用

1.37元/井次

单价不含增值税

 

新疆地区特殊录井现场低端技术服务固定单价限价表(不含税)

项目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

元素录井

元/日

1500

资料处理

探井

元/米

1.80

评价井

元/米

1.80

开发井

元/米

1.40

2.5 计费依据:(固定单价,按样品单价、米费、日费、单井总包分类计价)根据样品单价制、米费制、总包制、日费制,依据2025年该项目服务收入及成本进行测算。

2.6 服务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及合同。

2.7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8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9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10 价格调整机制:

2.10.1 在价格有效期内,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涨幅超过5%,且持续30天以上,有60%以上的中标承包商或用户提出书面调价,由招标人组织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价格调整;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化降幅超过5%,且持续30天以上,由招标人组织按照相关程序完成价格调整。

2.10.2 如政府部门出台价格调整政策,则按照文件要求相应调整中标价。

2.10.3 如遇到特殊情况,无法保障供应时,招标人重新启动采购工作,除此之外,保持中标价格稳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业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扫描件。

*3.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在国内从事过录井类工程业务服务,至少提供一项合同及对应发票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2021年1月1日以后与招标人及所属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出现过因投标人过错导致的合同纠纷。

*3.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发生过欠薪等不良事件、未发生过用工违法行为。

*3.6投标人未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未出现违约情况,或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的情况,提供相关问题承诺。

*3.7投标人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它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书面承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投标人至少提供2组特殊录井低端业务服务小组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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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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