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化公司2025-2027年自备内燃机车小辅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602-FW128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石化公司2025-2027年自备内燃机车小辅修项目已由长庆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庆石化公司2025-2027年自备内燃机车小辅修项目
2.2项目概况:长庆石化公司2025-2027年自备内燃机车小辅修项目,预算金额110万元。
2.3招标范围:按长庆石化公司2025-2027年自备内燃机车小辅修项目,详细内容见下表:
| 机车名称编号 |
维修项目类别 |
次数 |
备注 |
| DF7C 5802 |
小修 |
4 |
|
| DF7C 5802 |
辅修 |
4 |
|
| DF7C 5755 |
小修 |
4 |
|
| DF7C 5755 |
辅修 |
4 |
|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
2.5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长庆石化分公司铁路专用线。
2.6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东风7C内燃机车维修合同业绩1份,并提供业绩证明(附合同、验收结算资料、发票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3.4场地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有满足检修条件和场地等(现场照片、产权证明或土地使用证明)。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④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影响本项目实施的较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货物销售或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⑤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石化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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