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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待建)储备、初步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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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待建)储备、初步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0000G25102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待建)储备、初步设计服务,项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5 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的通知》下达了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招标人为东宁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东宁市农业农村局,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待建)储备、初步设计服务。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

2.3主要建设内容:高标准农田10至20万亩(以最终批复为准)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对东宁市所有未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基本农田进行高标准农田初步设计。

(2)对已建成的具备改造提升条件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进行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初步设计。

(3)测量项目区内地形地貌、高程等数据,形成测量现状图及测量报告(含现场踏勘影像资料)。

(4)根据项目区情况查勘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百姓需求设计相应工程内容,完成设计报告、概算书、图集、规划图、影像资料归集等成果,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2.5勘测设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 18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勘测设计工作(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始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项目设计标准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相关行业规范要求。

2.7本次招标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最终批复勘测设计费的 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中的其中一项和③、④两项资质中的其中一项: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测绘乙级(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社保证明。

3.3信誉要求:

3.3.1通过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近三年(2022年9月1日年至投标报名前)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3.3.2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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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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