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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供水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设备采购(三期)(第一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CS0101G251024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供水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己由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哈新审投(初设)〔2023〕4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松北供排水有限公司,哈尔滨凯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北设计院联合体中标该EPC项目,哈尔滨凯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该项目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设备及工器具购置、建筑施工、软件开发等。其中,设备及工器具购置是暂估价,建设资金为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凯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通过财审与造价审核单位确定暂估价的控制价,资金已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供水数字化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设备采购(三期)(第一包);
2.2供货地点: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
2.3采购内容:水表、阀门、二供泵房智能设备及链路等。(具体内容(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及行业执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第一包:水表24988块、阀门279台,完成本项目水表、阀门的供货、运输、验收、调试、培训等相关工作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包,可兼投但不兼中;
第一包:水表、阀门供货(具体内容(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8最高投标限价:第一包:7,210,359.4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授权项详见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要求: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在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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