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高标准设施蓝莓大棚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公告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麻江县高标准设施蓝莓大棚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已由麻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4-522635-04-01-510536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麻江蓝莓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麻江县 杏山街道、金竹街道、贤昌镇、龙山镇、宣威镇、坝芒乡 。 |
| 2.2 建设规模:新建1000亩蓝莓高标大棚,管理用房3000㎡,分选用房1800㎡,保鲜库1450㎡;蓝莓苗木及种植钵盆、基质、地布、地钉等生产设施设备购置,水肥一体化系统建设,以及产业道路、电气线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等配套设施建设。 |
| 2.3 合同估算价:122676000元。 |
| 2.4 计划工期:1095 天。 |
| 2.5 标段划分:麻江县高标准设施蓝莓大棚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 |
| 2.6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设备采购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 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单位必须负责施工部分,联合体成员分别负责设计部分、设备采购部分);(2)施工部分牵头单位也可以负责设备采购;(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本项目联合体中的牵头人由具有施工资质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6)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7)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同时录入信息。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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