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51000250819129528-51266396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5125-000172388, 5125-000172392, 5125-W00002053, 5125-000172391, 5125-000172393, 5125-000172390, 5125-000172389
预算金额(元): 2560000元(国库资金:2149900元;自筹资金:4101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980000.00元,包2-100000.00元,包3-450000.00元,包4-50000.00元,包5-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
数量:3
预算金额(元):9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1台
包名称:全自动脱盖离心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自动脱盖离心机1台
包名称: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全自动尿液分析仪1台
包名称:小型全自动化学发光仪(血栓四项检测设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小型全自动化学发光仪(血栓四项检测设备)1台
包名称:干式生化分析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干式生化分析仪1台
合同履约期限: 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
(2)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上述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
(3)如果投标人是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适用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两证合一,仅需提供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应当与上述两证核准的经营范围保持一致,并且两证不可相互替代、覆盖;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表。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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