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垫江片区森林草原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重庆市林业局以 渝林财【2025】6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林业局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兴垫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采购智能语音提示杆50套、无人机场(无人机机巢)7套、运兵车2辆、油锯60台、割灌机40台、风力灭火机10台、移动水泵50台、移动水池50个。根据类别不同,将该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 详见标段划分表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备采购,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9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
|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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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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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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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垫江片区森林草原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设备采购(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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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并安装无人机场7套(含管理平台)、智能语音提示杆50套,该标段招标最高限价为160.7万元,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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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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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垫江片区森林草原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设备采购(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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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兵车2辆,该标段招标最高限价为36万元,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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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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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垫江片区森林草原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设备采购(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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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油锯60台、割灌机40台、风力灭火机10台、移动水泵50台、移动蓄水袋50个,该标段招标最高限价为115.7万元,具体参数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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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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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其他:各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同时对两个及以上标段进行投标,其投标均为无效投标。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4)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3.1.1项的规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