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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江南院区医疗教学配套业务用房配电工程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江南院区医疗教学配套业务用房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江南院区医疗教学配套业务用房配电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社会〔2023〕4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项目发包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天文大道288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医疗教学配套业务用房配电工程,专用变配电所位于配套业务用房地下负三层,建筑面积315.17平方米,总容量为4000KVA。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3826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699822.66

2.4 招标范围:配套业务用房专用配电房配电工程,总容量为4000KVA。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示、图说范围内的配电工程,施工图的二次深化设计和审图,负责协调辖区供电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的相关验收工作;负责市政协调等手续办理及其相关的一切工作内容,保证通电、移交及完善相关手续。

2.5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以上。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试、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发改委令第30号)规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未换取新证书的,可提供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包含承装、承试、承修五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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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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