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6.24”河道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一期)三标段公告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榕江县“6.24”河道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一期)三标段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榕江县“6.24”河道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榕发改复〔2025〕142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00637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项目法人为卢贵江,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榕江县河道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榕江县定威乡、古州镇、平江镇、忠诚镇、朗洞镇、乐里镇、平阳乡、两汪乡、平永镇、寨蒿镇。 。 |
| 2.2 建设规模:修复河道堤防共7322.44m(其中,对堤防垮塌、沉降变形进行重建1418.24m,对堤防基础掏空进行修复和护脚2680.00m,对护坡垮塌、掏空、沉降变形进行重建997.70m,新建堤防2226.50m),修复穿堤建筑物拦沙坝11座,拆除翻板坝1座,修复跨河建筑物人行桥1座,清淤疏浚2049.00m。 |
| 2.3 合同估算价:4971400元。 |
| 2.4 计划工期:240 天。 |
| 2.5 标段划分:榕江县“6.24”河道堤防水毁修复工程(一期)三标段 |
| 2.6 招标范围:修复河道堤防共7322.44m(其中,对堤防垮塌、沉降变形进行重建1418.24m,对堤防基础掏空进行修复和护脚2680.00m,对护坡垮塌、掏空、沉降变形进行重建997.70m,新建堤防2226.50m),修复穿堤建筑物拦沙坝11座,拆除翻板坝1座,修复跨河建筑物人行桥1座,清淤疏浚2049.00m。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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