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电能计量中心计量器具分拣、分选等业务相关辅助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G07000220020435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电能计量中心计量器具分拣、分选等业务相关辅助服务框架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海南电网计量中心承接了全省拆回退运、故障拆检的电能表(单、三相电能表)及计量自动化终端(负荷管理终端、配变监测计量终端)的分选、分拣等处置工作。现有的工作人员难以保证工作正常的开展,综合考虑退运分拣、用工人员成本等因素,需要将退运计量设备(电能表、负荷管理终端、配变监测计量终端)的退运运输、分选、分拣及故障维修、破拆等工作进行业务外委。
2.2招标范围:全省拆回退运、故障拆检的电能表(单、三相电能表)及计量自动化终端(负荷管理终端、配变监测计量终端)的分选、分拣等处置工作。详见技术协议书。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如本框架协议履行期届满时该项目新一年度的中标结果尚未出现,则本框架协议的履行期限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延期至与新的中标单位签订项目框架协议为止,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电能计量中心计量器具分拣、分选等业务相关辅助服务项目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电能计量中心计量器具分拣、分选等业务相关辅助服务项目 |
686.9 |
/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否 |
不收取 |
注:
(1)报价方式:固定金额报单价。
(2)本项目设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最高限价(含本身)以下进行报价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3)框架协议签订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
(4)结算方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可超过标包预计采购金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法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他组织需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
4 |
投标人没有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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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电能计量中心计量器具分拣、分选等业务相关辅助服务项目 |
2 |
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至少具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等有效证明材料。 注: (1)同类项目指退运计量设备(电能表、负荷管理终端、配变监测计量终端)回收、分拣、分选工作方面项目业绩,不含退运分拣设备供应类业绩。 (2)有效证明材料需同时包含合同封面、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若承接的同类项目为政府项目,政府拨款的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均可计入业绩,合同、项目批复文件或项目任务书均可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电能计量中心计量器具分拣、分选等业务相关辅助服务项目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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