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正安经开区南部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正安经开区南部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已由正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正发改复〔2025〕25 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正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东西部协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正安县瑞濠街道建政社区
2.2 建设规模:规模为 500m³/d,主要处理贵州正安经开区内阳极氧化企业产生的废水,包括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含铬废水、染色废水、含磷废水等5类及相应浓水;园区内建设废水分类收集设施,将废水分类收集,然后分别通过架空管网排入本项目进行处理。本项目建筑物主要建设综合用房、风机室、机修室、实验室、备件室、加药间、危废间、在线检测室、门卫室等设施。本项目构筑物主要建设调节池、事故池、预处理池、生化处理池、清水池、污泥池、回用水池,并配套建设雨水收集池1座,雨水管网1000m、尾水管网1800m;本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内配套绿化、围墙、道路、照明、给排水、供配电、防雷、消防、智能管理及监控系统等设施。(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合同估算价:27601696.28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1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含设备及安装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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