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山村小屯路15#、16#、17#、18#栋修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25)建字第098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山村小屯路15#、16#、17#、18#栋修缮改造项目已由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8-520114-04-01-620794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阳矿山机器厂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 ,项目出资比例为 其他: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五山村小屯路15#、16#、17#、18#栋修缮改造项目; 2.2 项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平桥街道五山村小屯路15#、16#、17#、18#栋; 2.3 项目规模:对五山村小屯路15#、16#、17#、18#栋外墙、房顶、周边环境等进行修缮改造; 2.4 计划工期:6个月(180日历天); 2.5 招标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为贵阳市花溪区平桥街道五山村小屯路15#、16#、17#、18#栋,项目性质为修缮项目,主要对外墙、房顶、周边环境等进行修缮改造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